中国少数民族之一。原称满洲,近世通称满族。人口1000多万。主要分布在全国各地,以辽宁省最多。其他散居在吉林、黑龙江、河北、内蒙古、新疆、甘肃、宁夏、山东等省区和北京、成都、西安、广州等大中城市。满族发源于祖国东北的“白山黑水”。其源流可追溯到二千多年前的肃慎及后来的挹娄、勿吉、靺鞨和女真。肃慎生活在先秦时代;挹娄出现于汉至两晋;勿吉活动于南北朝时期;靺鞨生活于隋唐时期;而女真出现于宋元明时期。这些部族都是满族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先人。元末明初,自“白山黑水”之间崛起的女真,由黑龙江、吉林而辽东(今辽宁),南徙至浑河、苏子河流域定居,做为明朝的臣民,受其节制。16世纪末,建州女真的社会生产力发展很快,并出现了统一的形势。因此,1583年(明万历十一年),努尔哈赤以建州女真为核心,举兵统一了海西女真和东海女真各部,促进了新的满族共同体的形成。又建立以牛录为基础的八旗制度,增强军事实力。同时,又大兴牛录屯田,发展生产力,巩固经济基础。1616年(明万历四十四年),努尔哈赤在各方面条件都成熟以后,称“覆育列国英明汗”,建立后金奴隶制国家政权,建元天命。1618年(天命三年),努尔哈赤以“七大恨”誓师攻击明朝抚顺。次年经过萨尔浒之战,取得决定性胜利,进入辽沈地区,并使本民族迅速从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化。1635年(天聪九年)皇太极正式定族名满洲。次年改后金为大清,改元崇德。接着,增加八旗满洲编制,建立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,进一步扩大了满族共同体。1644年(顺治元年),清军入关,推翻明朝入主中原,正式建立清朝。在有清一代,满族人民同全国各族人民一道,对祖国的统一,巩固边疆事业,发展祖国的文化,建立了不朽的贡献。清末,由于满族统治阶级的腐败和国内外矛盾的加剧,发生了1911年的辛亥革命,推翻了清朝封建统治,满族贵族退出了统治舞台,但广大满族人民也是拥护和赞成共和制度的。1931年,日本帝国主义在东北扶植溥仪为傀儡皇帝,建立伪满洲国。但是,随着抗日战争的胜利,这个傀儡政权也寿终正寝。 <br>满族有自己的语言文字。满语原为本民族语言,属于阿尔泰语系满——通古斯语族满语支。随着清末满族贵族退出统治舞台,满语也逐渐退出使用范围。现在,除黑龙江富裕县三家子、爱辉县大五家子有人说满语外,其余都通用汉语文。满文是16世纪末借用蒙古字母创制的,当时称“老满文”或“无圈点文字”。17世纪初,在“无圈点文字”的基础上,又加“圈点”,改造成“有圈点文字”,称“新满文”。清朝,将满语满文规定为“国语国文”,加以推广和运用。随着清朝覆亡,满族也放弃了满文,而改用汉文了。 <br>满族在1949年以前,有的地方还保持着自己的风俗习惯。服饰,男人自头顶后半部留发,束辫垂于脑后。穿马蹄袖袍褂,两侧开衩,腰中束带以便于骑射。妇女在头顶盘髻,戴耳环、手饰。穿直统旗袍。天足,穿绣花鞋。住房,一般有两间正房。外屋是厨房,安锅灶做饭。里屋筑有三环炕,因满族人以西为贵,故以西炕为贵,北炕为大,南炕为小。客人住西炕,家中长辈住北炕,小辈住南炕。房屋窗户较大,冬暖夏凉。饮食,过去喜欢吃小米、黄米干饭和黄米饽饽(豆包)。逢年过节吃饺子。除夕晚饭必吃手扒肉。婚姻是一夫一妻制,过去,男女年龄到十六七岁,便可订婚,由父母包办。男方通过媒人到女家说亲,先后要去三次。每次都携带一瓶酒,到第三次女方才许婚或拒婚。男方向女方送彩礼,包括猪、羊、酒、钱、衣物、首饰等。男方的彩礼要作为姑娘的财产。结婚后三天,新郎新娘回娘家省亲。礼节,过去,晚辈对老辈是三天一小礼,五天一大礼。每隔三天要给长辈请安,隔五天向长辈打千问礼。打千的形式男女有别:男人哈腰,右手下伸左手扶膝,呈拾物状;女人双手扶膝下蹲。亲友相见,不分男女皆行抱腰接面大礼。满族曾信仰萨满教。“萨满”意为“疯狂的人”,汉译为“巫妪”。清代分宫廷萨满和民间萨满两种。宫廷萨满多为满族统治阶级服务。如每逢皇帝大奠或驾崩,都跳大神。民间萨满分两种,一种为跳神的萨满,一种是管理祭祀的家萨满。满族的正屋西墙,皆置有“祖宗板”,满语叫“渥辙库”。祭时放置神刀和箭。在神板旁吊着黄色布袋叫“妈妈口袋”,也叫“子孙娘娘”,其中放着三四丈丝绳叫“子孙绳”、“长命绳”。满族每家院中都有影壁,影壁后立一高杆,称为“索伦杆”,顶端贯一猪颈骨。祭“索伦杆”用全身无杂毛的黑公猪,宰杀后将肠和膀胱等物放入杆子的斗里,让乌鸦来吃,三天之内吃掉认为吉利。满族人不能死在西炕或北炕上。因为门是活人出入之地,故死尸不能从门抬出,而须从窗户抬出。人死挂招魂幡。出殡时,亲友要抢幡上的红布,认为抢得它可以避邪或长寿。满族一般土葬。 <br>历史上,来到新疆的满族都是驻防或执行军事任务的官兵及其眷属。清康熙、雍正间,清政府曾在吐鲁番一带驻扎军队,不久移驻哈密一带。清政府平定准噶尔部以后,于1755年(乾隆二十年)才开始派兵在哈密、巴里坤、乌鲁木齐、伊犁等地驻防。但这时的驻防是临时性的,三年换防一次,官兵未带眷属。1766—1772年(乾隆三十一年至三十七年)前后,满族官兵第一次带家眷在伊犁东大城和惠远城驻防。1772—1775年(乾隆三十七年至四十年)又有大约10000多名满族官兵携带家眷由西安、宁夏、凉州(甘肃境内)到新疆的哈密、巴里坤、奇台、乌鲁木齐、伊犁等地定居下来。这即是现新疆满族的祖先。据统计,巴里坤约有1200多名满族官兵,连同眷属共4000多人;古城(今奇台县东北)约有1000多官兵,连同眷属4000多人;巩宁城(今乌鲁木齐西北)约有3300多名官兵,连同眷属15000多人;伊犁约有10000多人,其中东大城有2000多人,惠远城8000多人。在这个时期定居新疆的满族,总共有30000多人。同治三年(1864),新疆爆发了全疆性农民起义。在这次起义中,各地满族官兵及其家眷死亡很多。清政府收复新疆,新疆建省之后,当时新疆的满族只余4000多人。其中奇台2000多人,伊犁2000多人。1891年(光绪十七年),奇台满城内发生了流行性喉症,死去近千人,城中只余1000多人。以后,由于战争和其他原因,满族人又有减少。目前,新疆的满族人散居于乌鲁木齐、伊宁、霍城等市县,从事各种职业。